创信龙韵幼儿园优秀家长评选条件
1、具有积极的心态和正确的教育观、价值观、人才观、儿童观。
2、具有主动学习和乐于接受先进教育理念的习惯。
3、关心幼儿园的发展,维护幼儿园的形象,积极宣传幼儿园的办学思想、教育目标和教学成果。
4、支持老师的工作,能经常性的和班级老师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交流。
5、尊重老师并尊重老师的劳动,主动按时足额交纳保教费、生活费以及各种服务性收费,不拖费不欠费。
6、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班级老师的各种工作和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家园关系和谐。
7、主动配合幼儿园对孩子的习惯养成教育,能准时接送孩子并确保孩子的出勤率。
8、教育子女方法科学,爱严适度,能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家庭育人环境。
9、能在孩子面前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言谈举止得体,在为人处事方面做孩子的表率。
10、孝敬长辈,家庭要和睦,父母教育意见要一致,家长有长远的教育眼光,重视家庭的教育投入。
评选办法:
1、评选时间为每年寒假前1~2周,凡坚持到学期终末的本园幼儿家长均可参评,享有评选权和被评选权。
2、先由班级老师推荐,再经园长办公会集体综合考核确定。
3、创信龙韵幼儿园对本评选条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清丰创信龙韵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