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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信龙韵幼儿园优秀家长评选条件
发布时间:2016-12-16 16:08:16    点击:1233次    [关闭本页]

创信龙韵幼儿园优秀家长评选条件

1、具有积极的心态和正确的教育观、价值观、人才观、儿童观。

2、具有主动学习和乐于接受先进教育理念的习惯。

3、关心幼儿园的发展,维护幼儿园的形象,积极宣传幼儿园的办学思想、教育目标和教学成果。

4、支持老师的工作,能经常性的和班级老师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交流。

5、尊重老师并尊重老师的劳动,主动按时足额交纳保教费、生活费以及各种服务性收费,不拖费不欠费。

6、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班级老师的各种工作和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家园关系和谐。

7、主动配合幼儿园对孩子的习惯养成教育,能准时接送孩子并确保孩子的出勤率。

8、教育子女方法科学,爱严适度,能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家庭育人环境。

9、能在孩子面前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言谈举止得体,在为人处事方面做孩子的表率。

10、孝敬长辈,家庭要和睦,父母教育意见要一致,家长有长远的教育眼光,重视家庭的教育投入。

 

评选办法

1、评选时间为每年寒假前1~2周,凡坚持到学期终末的本园幼儿家长均可参评,享有评选权和被评选权。

 2、先由班级老师推荐,再经园长办公会集体综合考核确定。

 3、创信龙韵幼儿园对本评选条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清丰创信龙韵幼儿园

幼儿园简介

       清丰创信龙韵幼儿园是经教育局批准创办的以创信教育思想理念为指导下优质教育的规范化、高质量标准的办学机构(办学许可证1410922600xxx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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